期末考试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教学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强化教学质量控制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培养出高质量的高级技术型应用人才,特制定如下考务工作方案: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文武
副组长:李常应
成员王朝生冯小康唐小萍范双南肖四喜
王冰李洪 杨启正刘彪张良健
2、期末考试工作在考试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监控考试过程。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对考核的总体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制定考务工作方案;
(2)汇编排考试科目日程表、监考表、监考规则;
(3)作好考试巡查及巡查记录;
(4)及时通报组卷、考纪、考风等情况;
(5)做好试卷的保密、督查工作。
3、各院部成立考务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党总支部书记、教务干事等人员组成。各院部是考试工作的具体承担单位,其工作职责是:
(1)做好本院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2)汇编排本院的监考表;
(3)做好教考分离工作,依据考试大纲,请相关专家、老师做好命题工作,2015年6月15日前将试卷报教务处杨军,并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4)独立完成除全院公共课外的考查科目考试工作,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完成全院公共课考查考务安排并报教务处;
(5)考查科目的试卷印刷工作;
(6)认真做好本院实训操作考试的安排并报教务处。
(7)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具体落实考试科目的考务工作;包括考场的安排布置、考生的考前教育、监考教师的安排、培训和管理工作;
(8)收集整理考试资料,填写巡考情况记录,以文字形式上报考试期间学生及监考员的违纪情况;
(9)按照要求组织教师做好考后阅卷、试卷评析和成绩登录工作;
二、试卷保管与发放要求
1、各院与教务处签订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责任书。
2、考试科目试卷由学院统一组织印刷,由本院对试卷进行封装,在启用前要有专人对试卷进行保密管理。
3、试卷在考前发放和考后回收时必须填写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表。
三、阅卷要求
1、严格按照拟定的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按学生的学籍要求在教务管理院统中填写学生成绩和纸质的试卷分析表格,并在一周内完成教学信息院统内成绩的录入和送交学生纸质成绩表、期末成绩分析、期末成绩分析表和试题、试卷(按要求装订完毕,封面写清班级及考试科目)到任教班级所在的院院(部)。并按要求上交各种表格。
2、本学期考试结束后各院部将组织人员对试卷的评阅情况进行抽查、记录,并上报抽查的结果到教务处,教务处将对抽查的结果进行调阅和核查,对严重违纪的教师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按要求按时录入成绩。
四、考务工作要求
1、各院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要按照考试的安排以班级为单位做好考场布置工作,考场要求单人单桌。
2、各院要按照学院的要求召开本院考务工作会议,并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特别要强调的是,监考教师在监考时必须佩带胸卡,学生考试时按座位号次序入座,并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教师要求学生在签到表中签到。
3、考试期间各院要认真巡考、做好考场记录,对监考教师进行严格考勤,对考试违纪的学生和教师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以文字的形式上报教务处。
4、监考教师须按考场学生学号的顺序装订试卷,并填写考场记录表。
5、考试结束后,各院要安排好教师的阅卷、试卷的分析、成绩统计和资料上交等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和阅卷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试期间,督导室将组织人员巡考抽查,对考试中出现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五、考试进程安排
见附件一
注:1、公共基础课部所教课程由公共基础课部安排教师在上课时间考完(开卷考试)。
2、各院的考查科目由各院安排时间进行考试。
3、除上机考试外其余技能考试由各院安排任课教师组织考试,在2015年6月22日前考完。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专科:2015年6月22-23日,22日考查科目考试,23日考试科目考试;本科:2015年7月1-2日考查,7月8-9日考试。
5、科目考核时量:考查、考试科目均为:90分钟 / 场。
6、阅卷时间:考完后各系部组织阅卷
阅卷地点:各院部办公室
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