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导航 » 行政部门 » 教务处 » 最新通知 » 

关于重申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严格教学管理,现就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出要求,请遵照执行。

1.加强课堂管理。良好的课堂教学管理是形成积极的课堂学习氛围,提高课堂学习效果的基本保障。教师在课堂上具有教学与管理的双重任务,一是要建立合理的课堂规则;二是要争取学生的合作;三是要掌握课堂教学情况;四是要给学生表现自己的机会。课堂教学中,教师为主导,学生是主体。教师要重视学生在课堂上的心理倾向,合理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巧妙安排各个教学环节,灵活调节教学进程。从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着手,去实现课堂的组织管理。同时,教师要树立科学的课堂管理理念,增强对学生的情感投入,加强课堂管理;要明确课堂纪律,规范课堂考勤,严格课堂要求,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

2.服从教学安排。教学有其自身的规律,教学院和教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安排和课程表不得随意调整变动。学生的实验、实习安排应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确需调整上课时间,须事先报告教务处同意,由教务处做好课程调动,方能有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含学生的实习),所在二级学院(部)必须书面申请报告、要有详细实习计划与安排及课程教学安排报教务处实地考察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后才能离开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不按照审批流程私自安排学生外出实习,将追究责任。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照实习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3.一切服务教学。各教学楼和教学实验室必须保证校内学生的教学安排需要,随时保持教室和实验室内外整齐、清洁、安静、明亮,保证一切教学设施和实验设备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教室和实验室。课堂教学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侵犯教师学生人身权利、损坏学校设施、扰乱教学秩序,否则视情节轻重,依据教育法及校纪校规处理。

 

 

 

  

202147